吉林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变更代理商(第二十九批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时间:2021-04-06 15:42:20  阅读:82986+

4月6日讯 

  各相关单位:

  按照我中心的工作安排,现将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变更代理商的情况予以公示。具体详见附表:

  一、公示时间

  公示期10个工作日,自2021年 4月6日至2021年 4月19日

  二、质疑方式

  对公示的更新信息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,由被授权人携带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和书面质疑(或投诉)材料,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。请质疑(或投诉)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,不得恶意投诉,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。

  三、受理时间

  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(投诉)材料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四、受理地址

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,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10室。

  五、联系电话

  0431-81866951

  附件:涉及转厂及变更国内总代理汇总表(第二十九批).xlsx

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2021年4月6日